关于拟确定龚雨航等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公示
根据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有关规定,经本人申请、党员推荐、群团组织推优,经智能制造学院学生支部支委会讨论研究及党委备案后,拟确定龚雨航等人为智能制造学院入党积极分子。现将其有关情况予以公示。
公示时间自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0月29日,共5个工作日。在公示期限内,欢迎广大党员、群众通过信函、电话或直接反映问题。以个人名义信函反映问题,提倡署真名实姓。
中共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
智能制造学院总支委员会
2024年10月2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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